以下為本計劃現正推行的項目。請選擇個別項目,了解項目重點、對象及相關詳情。
由教育局委託、香港教育大學提供,「有系統校董培訓課程」分為基礎、進階及校監三個級別,涵蓋教育政策、資源管理及法律合規等內容,協助法團校董會(IMC)管理人員及校監有效治理學校。
查看詳情本計劃由教育局委託、香港教育大學統籌,為資助及直資學校法團校董會的校監及校董舉辦專題講座和工作坊。內容涵蓋法定要求、危機與傳媒應對、人工智能與數字教育及調解技巧,協助參加者強化諮詢和監察職能,建立更自信、團結的法團校董會。
查看詳情由教育局委託、香港教育大學提供,新任校長專業發展課程是新任校長兩年強制專業發展課程的一部分,結合結構化課程、領導論壇、機構參訪及匯報環節,助新任校長成為具信心與國際視野的學校領袖。
查看詳情由教育局委託、香港教育大學提供,在職副校長領導培訓課程安排資深副校長到商業機構或非政府機構觀摩領導實踐,擴闊教育以外的領導視野,並透過分享環節協助他們將所學應用於自己的學校。
查看詳情由教育局委託、香港教育大學設計及提供,本課程是香港「晉升培訓核心部分」的指定課程之一,透過反思及團隊建立訓練,協助晉升高級學位教師、教育主任或小學學位教師職位的教師發展帶領教學團隊所需的領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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